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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“艳照门”:婆婆狄波拉力撑张柏芝让谁汗颜? 回复 | 推荐 | 收藏 | 树状
 作者: 金笔头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16:28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

连日来香港“艳照门”风波越闹越大,主角陈冠希远走美国避锋头,牵涉其中的阿娇己经露面,而张柏芝则继续保持沉默。网上近日又传谢霆锋因此事而发难,与太太芝闹离婚,而身为婆婆的狄波拉(港媒称“拉姑”)近日却力撑柏芝:“每个家庭历经几许风雨,又表示若追问柏芝淫照的真伪,有辱她为人婆婆的身份”。(《扬子晚报》2008年2月6日)

正当陈冠希与女星们“艳照门”事件闹得地动三摇之际,面对在外人看来也许是“大逆不道”、“天理难容”的“家丑”,作为张柏芝的婆婆、谢霆锋的母亲的拉姑并没像传说的那样“为此事发癫”,而是果敢地站出来高调力撑儿媳张柏芝。对于有传柏芝和霆锋离婚,拉姑说:“什么叫做放手?2008年我学会什么叫放手,他已经成家(指谢霆锋),几大风雨两夫妇面对,做得了夫妻自然有办法,什么家庭都有几许风雨,那才可以回头牵手过关。”

相比之下,狄波拉异乎寻常的大度、大气、大方,而不是乘人之危,拨弄是非,落井下石的高尚风范,让人为之动容,与一些“网络公民”的责难声与叫骂声形成强烈反差,谁该脸红?不言自明,无须赘述。虽然“艳照门”事件的作案者尚未全部抓获,事态尚未完全平息,但透过“艳照门”事件的背后,人们不禁要问:

“艳照门”的爆炒是媒体“网络门”的悲哀吗?

陈冠希与女星们“艳照门”事件曝光后,许多媒体置几乎同步发生的中国南方一场“雪灾”于不顾,立刻“移情别恋”“艳照门”,竟相以艳照专题、欲照专版等方式开辟“第二战场”,对其进行全方位、立体式的“狂轰滥炸”,经过短短十多天的“混战”与“厮杀”,“战果”倒也十分“显著”。仅互联网显示此类条目就高达244万多,尤其是首个发放艳照的内地某家网站讨论区版面,更是创下了单个事件2000多万次点击率惊人纪录,真是“可喜可贺”。

这恐怕就连世界当今最为著名的网站也是望尘莫及,甘拜下风,“艳照门”事件传播之广,影响之大,几乎淹没了同步发生的国内外一切大事、要事,是否可以载入“吉尼斯世界纪录之最”不得而知,但这给当事人或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痛苦、无情的打击是母容置疑的,如果把它比喻成网络世界的另一场“雪灾”,则有过之而不及。

然而,可悲的是这场源自于香港、疯狂于内地的“雪灾”,却没有得到网络与媒体应有的、更多的同情与理解,对于哪些身陷“冰窖”的女星们的悔恨与道歉,不是“雪中送炭”予以安抚,而是“人工降雪”制造与扩散“灾情”,倾其浑身解数,搬出“十八般武艺”,试图挑起一轮又一轮舆论“大战”。 作为精神产品制造者的媒体,之所以对“艳照门”事件情有独钟,说穿了就是媒体自律底线在“点击率”的诱惑下全面“溃堤”。

“艳照门”的偷窥是国人“道德门”的伦丧吗?

陈冠希与女星们“艳照门”事件到了近乎失控地步,有人简单地把它归咎于国人的“偷窥心理”,这种结论恐有“不识芦山真面日”之嫌,人们总是喜欢打听或窥视别人的隐私,也许是人之本性使然,但偷窥背后的实质是道德的伦丧。日前,香港演艺人协会发表声明颇耐人寻味,发人深省,声明指出:“这次事件不但是娱乐圈的悲哀,也是香港人的悲哀,因为不良风气会荼毒年轻人。”这难道仅仅是香港人的悲哀吗?

其实,“偷窥”绝对不是中国人的“特产”。记得在2004年,美国也曾发生过珍妮.杰克逊露乳事件,然而美国民众却表现出与国人对“艳照门”事件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,许多美国家长的对此严重抗议,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(FCC)主席麦克鲍尔宣布:珍妮·杰克逊与贾斯汀的表演方式是“低级且应该受到谴责的”。他还认为:“我们国家的儿童、家长以及公民有权享有更好一点的演出。”而当年的格莱美颁奖为了避免此类意外再度发生,获得转播权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延长电视转播的秒差至5秒。

  而与美国人对珍妮杰克逊事件不同是,国人对“艳照门”事件却津津乐道、满不在乎,甚至是以讹传讹,火上浇油,更有甚者深挖不放,穷追不舍,大有不把“艳照门”“很黄很抢眼”搞得一清二楚,不足以显示自己“很能很暴力”之势,这哪里是什么“义举”与“愤青”,简直就是在沦丧了人们尚待巩固与坚守的道德底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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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 楼: 金笔头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17:39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“艳照门”的失控是内地“法律门”的缺失吗?

陈冠希与女星们“艳照门”事件的“战火”燃烧到大陆后,人们大概可能已发现,一边是香港警方迅速高调介入,甚至惊动了特首曾荫权亲自下达侦察指令,媒体已经开始严厉谴责上传照片者,粉丝的态度就更多的是对艳照上传者愤怒与谴责:另一边的大陆,媒体与网民纷纷抢占所谓道德“制高点”,对“艳照门”元凶与女星们口诛笔伐,甚至进行人身攻击,而令人惊讶的是大陆警方至今似乎一声未吭、一片沉默,难怪香港有的媒体评论说:大陆警方方对此的不作为是“非不能也,实未为也”。

也许有人会认为,艺人既然是公众人物,就没有什么隐私可言。这纯粹是对公众知情权误读与曲解,艺人虽然也是公众人物,但与同样作为公众人物的政府官员有着本质区别,艺人不是民意的代表,更不是公权的化身,类似“艳照门”事件被卷入的名星,他(她)们的出格行为最终糟蹋的是自己的形象、自已的身体与自已的财产。虽有违道德伦理,但只要未触犯法律,就应受到法律保护,理应得到他人的尊重。用有的网友话讲,你可以表示不屑、蔑视,但不能超过法律的界线,以道德的“裁判者”自居,对别人指手划脚,评头品足。否则,就有可能触犯法律。

可是,人们总是习惯于向少数官员“不洁”与“不净”低头,在公权力被一些心术不正或贪官污吏无限放大的今天,官员们则这也属于“隐私”范畴,那也属于“完善”阶段,很难受到真正有效的监督。在“人人即媒体”的互联网时代,民众的兴趣点竟被误导引向了民众自己,动辄以网上曝人“隐私”为荣耀、以媒体揭人“伤疤”为后快,如果说这是法律的缺失培养了人们的缺德,可能言过其实,但前不久国家公布的加强网络监管的有关规定,在“艳照门”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大概不会有多少人质疑。

总而言之,陈冠希与女友们“艳照门”事件虽尚未完全平息,但留给人们却是无尽的思考,惨遭“毒害”的家属代表---婆婆狄波拉且能向苦苦挣扎的张柏芝伸出友爱之手,而我们广大善良的网民们何不多些理解、同情与安抚呢?号称“党的喉舌”的媒体、提供“精神食粮”的网络何以继续扮演推波助澜的不光彩角色呢?我们的大陆警方又何以心安理得,袖手旁观地甘当“艳照门”的“局外人”呢?何去何从,人们正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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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 楼: 激颠和尚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17:48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看楼主的意思,好像是网友错了?艺人淫乱是道德的?做了不道德的事情,老百姓无权谴责?艺人是有偶像性质的,是有榜样作用的。
拉姑本身也是艺人,年轻时候据说也拍三级的。他们艺人没有道德观念,难道大众就不能教育他们?
不但不辨明是非,却把矛头指向富有正义感的网友。也许楼主也是那种无道德观念的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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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3 楼: 京华一号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18:29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作者:激颠和尚 于 2008-02-14 17:48:47.0 发表  来自: 发送短消息

看楼主的意思,好像是网友错了?艺人淫乱是道德的?做了不道德的事情,老百姓无权谴责?艺人是有偶像性质的,是有榜样作用的。
拉姑本身也是艺人,年轻时候据说也拍三级的。他们艺人没有道德观念,难道大众就不能教育他们?
不但不辨明是非,却把矛头指向富有正义感的网友。也许楼主也是那种无道德观念的人吧。

这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和尚看来有点正义感,可你错了,拉姑拍三级片在香港并不违法,更与道德无关,你高尚?你伟大?别文革的口气教训别人,少来这一套,学会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已,明白吗?小和尚。
 
帖子附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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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4 楼: 七山二水一分田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18:33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作为公众人物,有责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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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5 楼: 京华一号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18:33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总结不错,完全支持!艺人就算是“死刑犯”,也要讲人权,绝对不该再在人家伤口上放上一把盐,可惜中国不少人就这德性、劣性,看人笑话,落井下石,把人家批倒批臭才罢休,别看网上那些人文章写得象个人模人样,其实也不一定是好东西,可能干的坏事比“艳照门”更利害!别再闹啦
 
帖子附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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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6 楼: 四明居士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0:39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从香港CGX艳照门事件,暴露了现在不少的影星歌星已经沦落为一个集体淫乱的群体,他们不是受害者,而是教唆犯,给广大青少年树立了一个有害的榜样,是败坏社会风气的先锋人物。

只有彻底揭露他们(她们)的腐朽思想和丑恶行为,才能在全社会打击歪风,树立新风,重建道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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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7 楼: 京华一号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1:11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作者:四明居士 于 2008-02-14 20:39:44.0 发表  来自: 发送短消息

从香港CGX艳照门事件,暴露了现在不少的影星歌星已经沦落为一个集体淫乱的群体,他们不是受害者,而是教唆犯,给广大青少年树立了一个有害的榜样,是败坏社会风气的先锋人物。

只有彻底揭露他们(她们)的腐朽思想和丑恶行为,才能在全社会打击歪风,树立新风,重建道德。

说的没错,用大陆思维这也许是对的,可你找错对象了,传播这些淫照的恰恰是媒体与少数狗仔队,你咋办?媒体是罪魁祸首!
 
帖子附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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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8 楼: 南网建造师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2:02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动用警力调查这件事是正确的,是执法者应该做的。
但是网友的评论、批评并没有错,是公民的言论自由,言论自由并不是只让个人自己在房间里自言自语,而是可以相互交流、发表问文章、发表演说等。
要不什么叫言论自由,难道大家谈论花呀月呀才是言论自由吗?
楼主不厚道,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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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9 楼: 排骨炖藕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2:17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dingd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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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0 楼: 庄亦谐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2:48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这就是娱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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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1 楼: 探索乾坤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2:57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这件事有错者:一是那些个自扮清醇的艺人自己;二是煽风点火的传播者。一个灵魂可悲、一个做人可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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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2 楼: 激颠和尚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3:17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作者:京华一号 于 2008-02-14 18:33:57.0 发表  来自: 发送短消息

总结不错,完全支持!艺人就算是“死刑犯”,也要讲人权,绝对不该再在人家伤口上放上一把盐,

___________
这话让我想起了法律上有“剥夺政治权利”的说法。做了不道德的事,它们的隐私权是当然被剥夺的。就象犯罪分子作案了,公众有权了解其犯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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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3 楼: 激颠和尚 关注  于 2008-02-14 23:20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传播这些淫照的恰恰是媒体与少数狗仔队,你咋办?媒体是罪魁祸首!

___________
保护艺人的也是媒体。媒体无权判定艺人行为对错。传播是媒体的职责。公道自在人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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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4 楼: 爷们儿5908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0:00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拍得、看得!
拍不得、看不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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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5 楼: 长流不息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0:52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努力维护好这块牌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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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6 楼: kent1997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3:11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張柏芝的交代﹐寫得很好﹐希望她苦盡甘來﹐能找到新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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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February 12, 2008 01:06:12

  大家好,我是張柏芝。
  
  其實我並沒有打算對這件事做任何的回應,因為在我看來,除了阿仔和他的家人我不欠任何人交待。不過我的助手跟我說,這世上有一群人,他們是我的FANS,他們曾經為我的作品買單,讓我可以去買LV的包和Chanel的裙子,讓Lucas可以在很好的醫院裡出生。這些人曾經很喜歡我,為我歡呼尖叫,並給出關懷和支持,而現在他們很傷心很難過,覺得受騙上當,甚至很憤怒,而我也需要對他們有個交待。

  說實話我覺得這件事情挺無聊,我和什麼人做愛,在什麼地方用何種方式,那都是我自己的事,現在搞得來似乎全世界人都有權利來關心似的。我知道你們都在等什麼,等著看我如何為自己辯解,把謊話說圓,把責任推開,然後很得意的笑兩聲,說這個白癡女人,連說謊都說得那麼蠢。
            
  不過很可惜,這一次你們要失望了。
  照片是真的,和不同的男人做愛、磕藥、通宵跳舞這些事我全幹過。別問我為什麼,我想,這世上很多人都會有不想規規矩矩做人的時候,只不過,有些人想了沒做,有些人做了沒人知道,而我想了做了,很不幸,還讓你們都知道了。
  我這輩子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,我犯過很多錯,有很多錯得相當離譜,也傷過不少人,但那些人裡面不包括坐在屏幕前面等著看這份申明的你們。被我傷害過的人我會去彌補,用我的下半輩子,如果他還需要。
  不必稱讚我很有勇氣,承認這些不需要什麼勇氣,因為即使不承認也不會有人相信。而且我好像也從來沒有隱瞞過,說實話我還以為這年頭不蒲夜不磕藥不濫交才是怪事,我不知道原來我形象一直以來還挺清純的。
            
  為了給好這次交待,我的助手幫我收集了一些言論。
  我很抱歉殺了大家心目的玉女張柏芝,但我想你們應該會快的找到替代品。
  我知道有很多人在等著我自殺,但我實在想不出我為什麼該死,所以又讓你們失望了。


  有很多人在指責我說謊,這讓我很驚喜,我還以為這個世上不掌握點說真話的技巧已經活不下去,原來大家還都這麼天真,還在要求人類在任何場合對任何事都誠實坦白。這是好品質,雖然我不擁有,但我希望你們能保持。
  不過有一件事我沒有說謊,我和陳冠希沒有拍拖過,我們做愛,但是沒有拍拖,明白我的意思嗎?
            
  看到有爸媽覺得我教壞小女生,好吧,雖然我不是小朋友的偶像,但喜歡張柏芝這個名字的人裡,可能真的有小女生。那麼我想對她們說得是,沒什麼意思,那些看起來很刺激很好玩的事,我都做過,沒什麼意思,我現在覺得都特別無聊。當然我不相信靠我這樣假模假樣的勸兩句會有什麼用,榴蓮有多臭,要吃過了才會知道。
  說實話我現在挺後悔的,後悔沒有意義,聽起來也很虛偽,但這後悔是真的,否則我會繼續那樣過下去,而不是跟人結婚生小孩。
            
  我嫁給阿仔是因為我愛他,他是最好的男人,他讓我覺得即使什麼都不幹,只是發呆看著他,也比跟別的男人做愛更快樂。我曾經打算把後半輩子全交給他,我會很乖,全聽他的做,我覺得這樣會很幸福。我一直都很笨,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,但是他聰明,他會保護我,照顧好我,讓我什麼都不用想,我以為這就是幸福。他說會用性命來搏這場愛情,我以為這樣的日子會很久……
  阿仔沒看那些照片,這些天我一直在陪他打電動,他跟我說沒事,只是需要一點時間。我一直在等他,等那點時間過去,他說什麼我都會照著做,我相信他會照顧好我,也照顧好Lucas。
  任何事情都會過去,會很快,可能三個月後你們就不再關心這些照片,或者半年,三年,如果時間太長,我會帶著Lucas去國外。只要別少買包少買衣服,我的錢還很夠用,所以不用幫我擔心Lucas的生活,即使離婚我也不會把Lucas交給別人去養,我不相信會有人比我更愛他。
            
  好了,該說的都說得差不多了,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坐在屏幕前面等著聽我說這些破事。說實話,我當年磕藥濫交,我也覺得自己挺下流的,不過,看著我的照片打手槍,一邊罵我下賤一邊到處搜索新照片的你們也沒高尚到哪裡去。
  所以,我覺得,我就不必向你們道歉了。
  就這樣吧,這就是我的交待。
  晚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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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7 楼: cczzt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4:58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娱乐圈里本来就是非多,你能分清哪些是真哪些是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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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8 楼: 幽浮UFO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8:00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要把几个问题分开:
1、网络传播是否犯罪、犯法,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就是了。
2、艺人行为是否淫秽?如是,则该谴责;如非,欺骗粉丝亦该非议。
3、本属公众人物、既往也凭此“脸面”赚钱;今天你暴露了不道德的真实脸面,凭什么不准公众议论?
4、公众有没有知情权、评议权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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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9 楼: 幽浮UFO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8:02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要把几个问题分开:
1、网络传播是否犯罪、犯法,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就是了。
2、艺人行为是否淫秽?如是,则该谴责;如非,欺骗粉丝亦该非议。
3、本属公众人物、既往也凭此“脸面”赚钱;今天你暴露了不道德的真实脸面,凭什么不准公众议论?
4、公众有没有知情权、评议权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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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 楼: 妖怪鸣叫 关注  于 2008-02-15 08:27  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
什么破艳闻也拿来新华论坛炒?难道这样比炒A片更刺激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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