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面对“艳照门”:婆婆狄波拉力撑张柏芝让谁汗颜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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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艳照门”的失控是内地“法律门”的缺失吗?
陈冠希与女星们“艳照门”事件的“战火”燃烧到大陆后,人们大概可能已发现,一边是香港警方迅速高调介入,甚至惊动了特首曾荫权亲自下达侦察指令,媒体已经开始严厉谴责上传照片者,粉丝的态度就更多的是对艳照上传者愤怒与谴责:另一边的大陆,媒体与网民纷纷抢占所谓道德“制高点”,对“艳照门”元凶与女星们口诛笔伐,甚至进行人身攻击,而令人惊讶的是大陆警方至今似乎一声未吭、一片沉默,难怪香港有的媒体评论说:大陆警方方对此的不作为是“非不能也,实未为也”。
也许有人会认为,艺人既然是公众人物,就没有什么隐私可言。这纯粹是对公众知情权误读与曲解,艺人虽然也是公众人物,但与同样作为公众人物的政府官员有着本质区别,艺人不是民意的代表,更不是公权的化身,类似“艳照门”事件被卷入的名星,他(她)们的出格行为最终糟蹋的是自己的形象、自已的身体与自已的财产。虽有违道德伦理,但只要未触犯法律,就应受到法律保护,理应得到他人的尊重。用有的网友话讲,你可以表示不屑、蔑视,但不能超过法律的界线,以道德的“裁判者”自居,对别人指手划脚,评头品足。否则,就有可能触犯法律。
可是,人们总是习惯于向少数官员“不洁”与“不净”低头,在公权力被一些心术不正或贪官污吏无限放大的今天,官员们则这也属于“隐私”范畴,那也属于“完善”阶段,很难受到真正有效的监督。在“人人即媒体”的互联网时代,民众的兴趣点竟被误导引向了民众自己,动辄以网上曝人“隐私”为荣耀、以媒体揭人“伤疤”为后快,如果说这是法律的缺失培养了人们的缺德,可能言过其实,但前不久国家公布的加强网络监管的有关规定,在“艳照门”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大概不会有多少人质疑。
总而言之,陈冠希与女友们“艳照门”事件虽尚未完全平息,但留给人们却是无尽的思考,惨遭“毒害”的家属代表---婆婆狄波拉且能向苦苦挣扎的张柏芝伸出友爱之手,而我们广大善良的网民们何不多些理解、同情与安抚呢?号称“党的喉舌”的媒体、提供“精神食粮”的网络何以继续扮演推波助澜的不光彩角色呢?我们的大陆警方又何以心安理得,袖手旁观地甘当“艳照门”的“局外人”呢?何去何从,人们正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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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楼主的意思,好像是网友错了?艺人淫乱是道德的?做了不道德的事情,老百姓无权谴责?艺人是有偶像性质的,是有榜样作用的。
拉姑本身也是艺人,年轻时候据说也拍三级的。他们艺人没有道德观念,难道大众就不能教育他们?
不但不辨明是非,却把矛头指向富有正义感的网友。也许楼主也是那种无道德观念的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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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激颠和尚 于 2008-02-14 17:48:47.0 发表 来自: 发送短消息
看楼主的意思,好像是网友错了?艺人淫乱是道德的?做了不道德的事情,老百姓无权谴责?艺人是有偶像性质的,是有榜样作用的。
拉姑本身也是艺人,年轻时候据说也拍三级的。他们艺人没有道德观念,难道大众就不能教育他们?
不但不辨明是非,却把矛头指向富有正义感的网友。也许楼主也是那种无道德观念的人吧。
这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和尚看来有点正义感,可你错了,拉姑拍三级片在香港并不违法,更与道德无关,你高尚?你伟大?别文革的口气教训别人,少来这一套,学会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已,明白吗?小和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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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不错,完全支持!艺人就算是“死刑犯”,也要讲人权,绝对不该再在人家伤口上放上一把盐,可惜中国不少人就这德性、劣性,看人笑话,落井下石,把人家批倒批臭才罢休,别看网上那些人文章写得象个人模人样,其实也不一定是好东西,可能干的坏事比“艳照门”更利害!别再闹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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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香港CGX艳照门事件,暴露了现在不少的影星歌星已经沦落为一个集体淫乱的群体,他们不是受害者,而是教唆犯,给广大青少年树立了一个有害的榜样,是败坏社会风气的先锋人物。
只有彻底揭露他们(她们)的腐朽思想和丑恶行为,才能在全社会打击歪风,树立新风,重建道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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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四明居士 于 2008-02-14 20:39:44.0 发表 来自: 发送短消息
从香港CGX艳照门事件,暴露了现在不少的影星歌星已经沦落为一个集体淫乱的群体,他们不是受害者,而是教唆犯,给广大青少年树立了一个有害的榜样,是败坏社会风气的先锋人物。
只有彻底揭露他们(她们)的腐朽思想和丑恶行为,才能在全社会打击歪风,树立新风,重建道德。
说的没错,用大陆思维这也许是对的,可你找错对象了,传播这些淫照的恰恰是媒体与少数狗仔队,你咋办?媒体是罪魁祸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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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用警力调查这件事是正确的,是执法者应该做的。
但是网友的评论、批评并没有错,是公民的言论自由,言论自由并不是只让个人自己在房间里自言自语,而是可以相互交流、发表问文章、发表演说等。
要不什么叫言论自由,难道大家谈论花呀月呀才是言论自由吗?
楼主不厚道,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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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件事有错者:一是那些个自扮清醇的艺人自己;二是煽风点火的传播者。一个灵魂可悲、一个做人可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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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京华一号 于 2008-02-14 18:33:57.0 发表 来自: 发送短消息
总结不错,完全支持!艺人就算是“死刑犯”,也要讲人权,绝对不该再在人家伤口上放上一把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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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话让我想起了法律上有“剥夺政治权利”的说法。做了不道德的事,它们的隐私权是当然被剥夺的。就象犯罪分子作案了,公众有权了解其犯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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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这些淫照的恰恰是媒体与少数狗仔队,你咋办?媒体是罪魁祸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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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艺人的也是媒体。媒体无权判定艺人行为对错。传播是媒体的职责。公道自在人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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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柏芝的交代﹐寫得很好﹐希望她苦盡甘來﹐能找到新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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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February 12, 2008 01:06:12
大家好,我是張柏芝。
其實我並沒有打算對這件事做任何的回應,因為在我看來,除了阿仔和他的家人我不欠任何人交待。不過我的助手跟我說,這世上有一群人,他們是我的FANS,他們曾經為我的作品買單,讓我可以去買LV的包和Chanel的裙子,讓Lucas可以在很好的醫院裡出生。這些人曾經很喜歡我,為我歡呼尖叫,並給出關懷和支持,而現在他們很傷心很難過,覺得受騙上當,甚至很憤怒,而我也需要對他們有個交待。
說實話我覺得這件事情挺無聊,我和什麼人做愛,在什麼地方用何種方式,那都是我自己的事,現在搞得來似乎全世界人都有權利來關心似的。我知道你們都在等什麼,等著看我如何為自己辯解,把謊話說圓,把責任推開,然後很得意的笑兩聲,說這個白癡女人,連說謊都說得那麼蠢。
不過很可惜,這一次你們要失望了。
照片是真的,和不同的男人做愛、磕藥、通宵跳舞這些事我全幹過。別問我為什麼,我想,這世上很多人都會有不想規規矩矩做人的時候,只不過,有些人想了沒做,有些人做了沒人知道,而我想了做了,很不幸,還讓你們都知道了。
我這輩子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,我犯過很多錯,有很多錯得相當離譜,也傷過不少人,但那些人裡面不包括坐在屏幕前面等著看這份申明的你們。被我傷害過的人我會去彌補,用我的下半輩子,如果他還需要。
不必稱讚我很有勇氣,承認這些不需要什麼勇氣,因為即使不承認也不會有人相信。而且我好像也從來沒有隱瞞過,說實話我還以為這年頭不蒲夜不磕藥不濫交才是怪事,我不知道原來我形象一直以來還挺清純的。
為了給好這次交待,我的助手幫我收集了一些言論。
我很抱歉殺了大家心目的玉女張柏芝,但我想你們應該會快的找到替代品。
我知道有很多人在等著我自殺,但我實在想不出我為什麼該死,所以又讓你們失望了。
有很多人在指責我說謊,這讓我很驚喜,我還以為這個世上不掌握點說真話的技巧已經活不下去,原來大家還都這麼天真,還在要求人類在任何場合對任何事都誠實坦白。這是好品質,雖然我不擁有,但我希望你們能保持。
不過有一件事我沒有說謊,我和陳冠希沒有拍拖過,我們做愛,但是沒有拍拖,明白我的意思嗎?
看到有爸媽覺得我教壞小女生,好吧,雖然我不是小朋友的偶像,但喜歡張柏芝這個名字的人裡,可能真的有小女生。那麼我想對她們說得是,沒什麼意思,那些看起來很刺激很好玩的事,我都做過,沒什麼意思,我現在覺得都特別無聊。當然我不相信靠我這樣假模假樣的勸兩句會有什麼用,榴蓮有多臭,要吃過了才會知道。
說實話我現在挺後悔的,後悔沒有意義,聽起來也很虛偽,但這後悔是真的,否則我會繼續那樣過下去,而不是跟人結婚生小孩。
我嫁給阿仔是因為我愛他,他是最好的男人,他讓我覺得即使什麼都不幹,只是發呆看著他,也比跟別的男人做愛更快樂。我曾經打算把後半輩子全交給他,我會很乖,全聽他的做,我覺得這樣會很幸福。我一直都很笨,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,但是他聰明,他會保護我,照顧好我,讓我什麼都不用想,我以為這就是幸福。他說會用性命來搏這場愛情,我以為這樣的日子會很久……
阿仔沒看那些照片,這些天我一直在陪他打電動,他跟我說沒事,只是需要一點時間。我一直在等他,等那點時間過去,他說什麼我都會照著做,我相信他會照顧好我,也照顧好Lucas。
任何事情都會過去,會很快,可能三個月後你們就不再關心這些照片,或者半年,三年,如果時間太長,我會帶著Lucas去國外。只要別少買包少買衣服,我的錢還很夠用,所以不用幫我擔心Lucas的生活,即使離婚我也不會把Lucas交給別人去養,我不相信會有人比我更愛他。
好了,該說的都說得差不多了,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坐在屏幕前面等著聽我說這些破事。說實話,我當年磕藥濫交,我也覺得自己挺下流的,不過,看著我的照片打手槍,一邊罵我下賤一邊到處搜索新照片的你們也沒高尚到哪裡去。
所以,我覺得,我就不必向你們道歉了。
就這樣吧,這就是我的交待。
晚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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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把几个问题分开:
1、网络传播是否犯罪、犯法,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就是了。
2、艺人行为是否淫秽?如是,则该谴责;如非,欺骗粉丝亦该非议。
3、本属公众人物、既往也凭此“脸面”赚钱;今天你暴露了不道德的真实脸面,凭什么不准公众议论?
4、公众有没有知情权、评议权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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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把几个问题分开:
1、网络传播是否犯罪、犯法,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就是了。
2、艺人行为是否淫秽?如是,则该谴责;如非,欺骗粉丝亦该非议。
3、本属公众人物、既往也凭此“脸面”赚钱;今天你暴露了不道德的真实脸面,凭什么不准公众议论?
4、公众有没有知情权、评议权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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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破艳闻也拿来新华论坛炒?难道这样比炒A片更刺激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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